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2-03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发展”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2年7月9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17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8人(包括独立董事8人),董事长肖遂宁,董事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姚波、顾敏、叶素兰、王开国、陈伟、胡跃飞、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共15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王利平、董事李敬和及独立董事卢迈因事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叶素兰、董事长肖遂宁和独立董事段永宽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罗康平、车国宝、肖立荣、王岚、王毅、曹立新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遂宁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叶望春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望春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上述聘任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叶望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谢永林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谢永林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上述聘任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谢永林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南青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南青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聘任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李南青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徐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2012年7月17日起生效。徐进先生将继续承担银行其他管理工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全面规划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美国等26个国家/地区国别风险限额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对上述议案一、二、三和七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叶望春、谢永林和李南青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聘任叶望春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聘任谢永林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聘任李南青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任职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过程中,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8日
附件:叶望春先生、谢永林先生、李南青先生简历
一、叶望春先生简历
叶望春,男,1955年出生,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1973年3月至1987年5月,任湖北省洪湖县人民银行信贷员、办公室副主任、副行长。1987年5月至1999年11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历任湖北省荆州地区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湖北省荆门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湖北省分行计划处处长,武汉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1999年11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华夏银行,历任总行办公室主任、杭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总行人力教育部总经理、组织部部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2007年3月加入平安银行,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任平安银行副行长;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任平安银行代理行长;并自2008年7月至2012年6月,任平安银行执行董事。2012年7月加入深圳发展银行。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叶望春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谢永林先生简历
谢永林,男,1968年出生,获得南京大学理学硕士、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
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江苏办事处国际业务部业务主任,平安产险南京分公司大厂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平安寿险无锡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平安寿险南京分公司团险部副经理、经理,平安寿险杭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平安集团发展改革中心副主任,平安寿险市场营销部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平安银行,历任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任平安银行副行长,并自2007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平安银行执行董事。2012年7月加入深圳发展银行。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谢永林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李南青先生简历
李南青,男,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教授,高级经济师。
1985年起,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室负责人;四川省委研究室、省社科联处长、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党组成员,《四川社会科学研究》总编辑,《天府新论》主编。1994年进入招商银行,历任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杭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5年至2007年,任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2007年进入平安银行,历任零售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南青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2-03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7月17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将提出2012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每股分配不低于0.1元现金,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本公司在盈利的年度应当分配股利,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上述条件下,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时一并审议2012年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