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1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龚艳、赖延清和董事益天鹏3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治理的现状,公司通过系统、全面的自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我们将继续了解并督促公司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丹邦科技已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的精神,以及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公司字[2009]65号文、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文和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文等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制订了详细的整改计划与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公司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切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续办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萍先生个人无偿为此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规则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规则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1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盛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经审议,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的现状,整改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规则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字[2007]28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9]65号)等有关文件及要求,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文件后附的自查事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现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根据“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经公司认真自查,公司治理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公司董监高规范运作的意识;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发挥尚待进一步提高;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随着新的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
(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当前的治理状况基本符合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提案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形。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及与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熟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运作正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权限合理合法。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四)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按规定的程序召开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经理层依据《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未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作为公司执行层,经理层每年度均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六)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主要包括: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等制度;在加强内部控制方面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在公司各部门的管理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涉及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公司各级决策机构和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
(七)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的人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商标注册及使用情况独立,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八)信息披露管理及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公司治理缺陷,但由于公司上市时间不长,公司治理结构、内控体系还需以更严格的标准进一步完善。通过本次自查,公司认为公司治理细节方面需要继续完善,具体如下:
(一)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公司董监高规范运作的意识
虽然此前公司董监高人员已参加过保荐机构和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辅导,但公司上市后,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由于公司上市时间不长,相关学习内容难以马上全面、深入地贯彻到日常每一项工作中。因此,公司需不断地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强化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透明意识,从而提升公司的规范化治理水平。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发挥尚待进一步提高
公司董事会虽然已按规定设立了相关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但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尚未充分、全面地发挥出来,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使各委员会成员进一步熟悉公司业务,更好的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管理、高管薪酬与考核、高管人员的选聘、内部审计与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随着新的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
公司虽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以及公司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在新的政策和外部环境下,公司的内控体系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需要制定一些新的制度与此相配套。公司将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一套权责明确、管理严格、控制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公司非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已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信息披露事务进行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涉及的内容不断增多,流程日益复杂,相关人员对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把握还需进一步学习领会和熟悉。因此,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水平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升。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为了做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力争做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公司董监高规范运作的意识
整改措施: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新修订的各项法规、文件的学习与掌握,做好持续培训工作和诚信建设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文件,及时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组织上述人员参加保荐机构、监管部门和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政策环境的及时了解和深入贯彻,进一步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二)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整改措施: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对需要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规定向专门委员会报告;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先征求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以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和日常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体系,确保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常态化、规范化,更好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更大的便利,征询、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专门委员会在公司发展战略、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及后备人才选聘、加强内部审计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三)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梳理,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按照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四)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容,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培训与辅导,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同时,把握好信息披露政策,严格信息审查,加强对拟披露内容的审核和校对工作,提升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水平。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非常重视公司治理建设,虽然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作为新上市公司,很多方面还不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通过此次公司治理活动,公司将持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建立更加完善和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欢迎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设立如下联系方式收集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凌友娣、李婵
电话:0755-26511518、26981518
传真:0755-26981518-5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三楼
电子邮箱:lyd@danbang.com lc@danbang.com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于2012年6月26日、2012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2年8月10日(周五)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10日(周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9日—2012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9日15:00至2012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6日 (周一)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09号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6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12年6月27日和2012年7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18 | 丹邦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证券代码:362618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
100 | 总议案 | 100 |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委托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E.确认委托完成。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友娣、李婵
电话:0755-26511518、26981518
传真:0755-26981518-5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三楼 邮编:518057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5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 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