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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2-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于2012年7月23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7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18.51倍(截止2012 年7月18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7.40元/股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年3月31日)前12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00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8.05%,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30,1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7.40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37,000万元,超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金额6,900万元,超出比例为22.92%。本次发行的超募资金计划用于以下方面:

      (1)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发行人业务持续快速的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长,发行人将根据经营情况拟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人将根据其经营情况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可减少利息支出,从而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发行人盈利水平,并降低财务风险。

      对于本次发行超募资金的使用,发行人董事会将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由于存在超募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现金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不仅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而且短期内如果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以及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6、煤炭行业波动风险。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煤炭企业,因此下游煤炭行业基本面、政策面等情况的变化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煤炭是我国能源结构中消费占比最大的一次能源,与宏观经济的周期密切相关。如果出现宏观经济波动,有可能出现订单延迟、交付延迟甚至订单取消的情况,付款也有可能出现延迟等情况。

      7、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炭机械,成本中占比较大的为原材料成本,其中主要的原材料为金属材料、机电五金、外协件,大多数原材料都由钢材加工而成。近年来,我国钢材价格呈上下波动态势,在订单生产的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确定的价格无法充分反应原材料价格的走势。公司无法完全消除原材料价格波动相关的风险。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行业竞争风险。近年来,煤炭行业快速发展,煤炭机械需求持续增长。旺盛的市场需求和较高的利润率促使既有煤炭机械生产厂商不断扩充产能,同时吸引更多新厂商进入煤炭机械领域,加剧了市场竞争。目前,国内煤炭装备制造业呈现出差异化和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中低端产品生产厂家众多,竞争激烈;中高端产品生产厂家较少,市场集中度高。公司的规模较小,资本实力不足。公司仍然面临众多中小厂家的激烈竞争。公司的掘进机、刮板输送机进入时间较晚。公司如果不能充分发挥相关优势,有可能导致毛利率下降、产品滞销或者产品推广达不到预期,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业绩增速可能达不到预期。

      9、技术进步风险。煤炭装备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煤炭行业投入的逐年加大,煤炭机械逐步向系统化、复杂化、智能化发展,对企业研发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或产品性能不符合市场需求,或产品更新和技术升级方向不能反映未来发展趋势,公司的竞争对手仿制公司产品或研制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公司的收入可能达不到预期,公司面临一定的技术风险。

      10、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公司较大的存货余额,占用了较多的资源,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如果公司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或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11、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总额呈上升趋势,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难以收回,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12、毛利率降低的风险。近三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保持在55%以上,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产品结构以毛利率较高的支护机具为主。随着更多的煤炭机械制造企业的加入,煤炭装备制造业的市场竞争加剧,发行人较高的综合毛利率存在着下降的风险。

      13、税收优惠、政府补助变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与政府补助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若公司无法取得新的政府补助,或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对行业及公司的政策支持减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4、项目研发风险。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的产品有可能失去技术优势,其他公司有可能仿制公司的产品。公司面临一定的研发风险。

      15、营销风险。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支护机具。募投项目实施后,锚杆钻车、掘进机、刮板输送机的销售额将超过支护机具。公司的营销渠道、营销制度、营销政策有可能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速度,公司面临着新增产能的营销风险。

      16、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增加19,140.08万元,按照目前的会计政策,预计每年新增折旧额1,753.37万元。如果项目建成后,销售额或者利润率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17、管理风险。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随着资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化,公司面临着管理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的风险。

      18、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本次发行前,冯春保先生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87.869%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本次发行5,000万股计算,发行后冯春保先生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65.902%的股份,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能够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实施重大影响。在公司利益与实际控制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给其他股东带来潜在的风险。

      19、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确定的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2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 年7月25日(T+2 日)在《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推介期间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参与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等。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和股票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关注。

      21、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予以包销: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未能足额认购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22、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23、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24、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2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26、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期待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27、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