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2-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获得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按照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条款及条件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授权有效期为自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012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通知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