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评论
  • 12:专 版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研究·市场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管辞职公告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发行短期融资券
    无异议函的公告
  •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公告
  •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生产装置例行停产检修的公告
  •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停牌的公告
  •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冻结公告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暨关于增加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  
    2012年7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A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7版:信息披露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管辞职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发行短期融资券
    无异议函的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生产装置例行停产检修的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停牌的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冻结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暨关于增加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2-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2-03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抗药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即公司为福抗药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期限以董事会审批期限为准。此后,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福抗药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借款 5,3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同意公司为福抗药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2012年5月28日,福抗药业向建设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为该笔借款实施担保。具体请参阅公司2012年4月6日、2012年5月25日、2012年6月2日及2012年6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近日,福抗药业分别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及2,300万元,并与工商银行及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为福抗药业上述借款分别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

      二、福抗药业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借款人: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借款期限:1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4、借款用途:采购原材料等资金周转需要;

      5、利率:固定利率,即年利率为6.3%,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三、福抗药业与建设银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一)《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2、借款金额:人民币2,300万元;

      3、借款期限:12个月,即从2012年7月17日至2013年7月17日;

      4、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5、利率:固定利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5%,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福抗药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3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32,022.2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福抗药业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福抗药业与建设银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4、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