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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2-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6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19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长袁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马昕先生代为表决,副董事长孙莉莉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马昕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陈友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了书面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出席董事举手表决一致同意董事马昕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2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70号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本次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从下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70,000.00万元(如下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代表签署相关授信文件。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借款额度授信类别期限担保条件
    1上海银行深圳分行20,000.00综合授信一年期袁明个人担保
    2兴业银行深圳分行20,000.00综合授信一年期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司及袁明个人担保
    3华夏银行深圳分行20,000.00综合授信一年期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司及袁明个人担保
    4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10,000.00综合授信一年期袁明个人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对公司实际营运产生帮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之前。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2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71号公告。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将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增补潘玉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廖洪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12年7月16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提名潘玉龙先生增补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潘玉龙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潘玉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潘玉龙先生曾于2003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其在2010年3月12日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并届时生效,离职时其持有公司股份1,422,166股。截止2012年1月11日,潘玉龙先生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已经出售其名下全部公司股份,目前为止,不再拥有公司股份。

    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潘玉龙先生任深圳凯视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凯视宝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离任后三年内,上市公司拟再次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将聘任理由、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书面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将潘玉龙先生的相关资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潘玉龙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潘玉龙先生增补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12年8月7日(星期二)上午十时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见2012-07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9日

    附件一:潘玉龙先生个人简历

    潘玉龙先生,1968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及河海大学计算机控制专业硕士。1993年到1994年任南京十四所南京洛普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至1997年任深圳海外装饰电子开发公司研发部经理,1997至2001年任深圳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院经理,2001至2002年任本公司研发院经理,2002至2003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06年2月至2010年3月任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任深圳凯视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截止目前持有公司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潘玉龙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6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19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对公司实际营运产生帮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将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之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2-07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要求,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据此追溯调整了201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财务项目数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说明

    1、会计差错原因说明

    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软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洲软件在2008年~2010年均作为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但受相关政策及申报工作进度的影响,同洲软件在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2012年5月31日前)还未取得“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的资质,则公司按照15%的税率进行了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公司在2011年度财务核算时根据以往经验按照10%的所得税税率对同洲软件计提了2011年所得税费用,但目前实际清缴的税率为15%,因税率差异导致同洲软件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差异为4,201,285.97元,因此,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和谨慎原则,公司对这项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差错更正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将前述所得税计提差错进行更正后,2011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由22,438,404.78元调整为18,237,118.81元;股东权益由1,126,792,157.01元调整为1,122,590,871.04元。

    二、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1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2011年度:调增应交税费4,201,285.97元、调减未分配利润4,201,285.97元、调增所得税费用4,201,285.97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201,285.97元。

    以上调整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期间项目负债项目股东权益项目损益项目

    2011年

    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所得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更正前2,026,327.26246,099,185.494,907,953.8622,438,404.78
    更正后6,227,613.23241,897,899.529,109,239.8318,237,118.81
    影响数4,201,285.97-4,201,285.974,201,285.97-4,201,285.97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符合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本次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上午十一点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零一二年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潘玲曼女士召集和主持了该次会议,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基于谨慎原则下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的实际财务状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 [2004]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 本次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计追溯调整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该次对2011年年报相关财务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后,公司将尽快对更新后的2011年年报全文和摘要另行对外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9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7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8月3日以“证监许可[2009]72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77万股A股的工作。截至2009年8月19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7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29,9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100,79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5,829,203.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47,770,000.00元,增加资本368,059,203.00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8 月19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87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二、上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2年1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1月3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之前。

    公司已于2012年7月13日将上述款项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公告刊登在2012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2-066号公告。

    三、本次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及短期内公司发展状况,公司认为目前部分募集资金将会闲置一段时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对公司实际营运产生帮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之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本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未来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间也不会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由于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金额超过了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且该次股东大会需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郝珠江、潘玲曼、欧阳建国、钟廉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将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对公司实际营运产生帮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将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还款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之前。

    七、保荐人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基于公司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次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且并未违反其在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公司已承诺为了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需要随时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同洲电子继续将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上述《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保荐人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9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7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7月19日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7日(星期二)上午十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6日—8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08月0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下午3:00至2012年08月0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3日(星期五)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08月0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增补潘玉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8月6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5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
    议案0总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增补潘玉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00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 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下午3:00至2012年8月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999299/26525099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叶欣

    证券事务代表 龚芸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012年07月1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5、《关于增补潘玉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注: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赞成”“反对”“弃权”明确选择一项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2年8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