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2-01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新设子公司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新设上海新华置业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新设成立上海新华置业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置业传媒”),占其100%股权。首次出资为注册资本的50%,剩余50%出资在置业传媒设立后2年内缴足。
因工商注册原因,同意将上述原定分期出资变更为一次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出资额由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亿元人民币。另,新公司名称经审核确定为“上海新华置城传媒有限公司”。即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新设成立上海新华置城传媒有限公司,占其100%股权。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2-01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75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余额:人民币750万元(含本次)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余额:此前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0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30%。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50%子公司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尚”)的业务拓展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新华网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新华网尚的另一方股东北京网尚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提供其余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为新华网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区嘉新公路835弄25号16幢2196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票务代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011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连锁”)与北京网尚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新华网尚影院视听馆投资有限公司。新华网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两家股东各出资1,000万元,分别占50%股权。新华网尚于2011年9月9日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新华网尚主营iMovie视听馆&影城,是自由点播式的、24小时营业的包厢影院。新华网尚的前期两家门店已于2012年6月开始正式营业。
截至2012年6月末,新华网尚资产总额人民币5,336.2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500.7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835.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60%,未超过70%。
新华网尚是公司实体书店创新转型的实践之作,是图书主业与影视文化业的有机结合,是实现从传统经营业态到多元文化经营转型的有效途径之一。为做大做强新华网尚,新华网尚在总结开设两家门店的经验后,拟于三年内在华东地区开设若干家门店,使新华网尚成为新华传媒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之一。为满足门店前期开发投入的资金需求,新华网尚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新华网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新华网尚的另一方股东北京网尚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提供其余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抵押物、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等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新华网尚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为新华网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30%。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新华网尚的营业执照和2012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