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参与组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2-2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组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交易所”)。
●投资金额和比例:厦门钨业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投资完成后占稀土交易所注册资本的14.29%。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拟与国储物资调节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江铜稀土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稀土交易所,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投资完成后占稀土交易所注册资本的14.29%。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因对外投资金额较小,根据公司投资审批权限,不需报请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公司参与组建现代化的全国性稀土产品交易所,并运用这一平台积极整合稀土流通领域的各类资源,符合我国稀土产业发展政策,对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规避稀土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二、投资情况介绍
除本公司外,其他六家合作方如下:
1、国储物资调节中心
注册资本:人民币1.6424亿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会民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木材、纸张、纸浆、橡胶、汽车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仓储运输管理;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2、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66656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一号楼B座中色建设大厦
法定代表人:罗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有效期至2013年3月19日);一般经营项目: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国外有色金属工程的咨询、勘测和设计;资源开发;进出口业务;承担有色工业及其他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承办展览(销)会、仓储、室内装修;批发零售汽车及零配件;经批准的无线电通信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电子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矿产品、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家具、通讯器材、日用百货、照相器材的销售。
3、四川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住所:四川省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胜义
经营范围:稀土矿开采、冶炼分离及相关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售后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和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相关稀土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4、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2亿元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秉利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的生产与销售;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 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安装、修理、洗理项目。
5、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住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稀土新村
法定代表人:杨文浩
经营范围: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经营,化工产品(国家限制品种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一类机动车维修(凭许可证经营);工程设计(凭资质证);机械加工及安装维修;国家允许的产品技术进出口贸易“三来一补”;住宿、餐饮(凭许可证经营);动力供应。
6、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4963亿元
住所:包头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肖军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科技项目、建设项目开发投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开发、销售、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土地成片开发、房产经营、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
三、合作内容
稀土交易所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其它六家单位拟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均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各占稀土交易所注册资本的14.29%。稀土交易所注册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1—401。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要求,各方约定:稀土交易所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稀土交易所董事会由7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稀土交易所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稀土交易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各股东推荐,或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董事会聘任;稀土交易所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含职工监事一人),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三)《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