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股票代码:600226 编号:2012-013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2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分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完毕,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并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本次债券担保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上述事项已于2012年7月16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本次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为公司债券设定抵押及质押担保的议案》。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公司拟将持有的位于湖州市德清县的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和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49.00%的股权向本期债券持有人提供抵押及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位于内蒙古托克托县的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向本期债券持有人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抵押及质押手续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