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2-022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西九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开发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西九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开具806.43万元的保函,公司以相等的银行存款金额为其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江西九江银行广州分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发出之日至该保函失效之日止。
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德赞先生,公司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实业,企业管理咨询。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309,957,239.07元、净资产6,447,532.68元、资产负责率97.92%。资产负责率超过70%,按照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授权,该次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2年7月25日,加上此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为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6.43万元。此次为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06.43万元。全部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