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编号:临2012-014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科英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3,751,14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3.93%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锋杰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赵军委托杨庆英代为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姜志涛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人,出席1人,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徐广伟因公出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赞成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拟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资产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 113,751,14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113,751,14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3,751,14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 113,751,14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关于追加公司城市基础设施BT项目额度的议案 | 113,751,14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金奂佶律师、李譞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6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编号:临2012-015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资产
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因规划调整(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及住宅用地)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英置业”)拥有的一处工业用地进行资产征收。2012年7月25日下午,科英置业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资产征收补偿协议书》。
2、2012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2年7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拟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资产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张润国
地址:中国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府前街59号
2、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双珉
住所:东营市东城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3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及类别
(1)土地使用权:科英置业拥有使用权的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街北、沂州路东,占地面积75240平方米(112.86亩)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东(开)国用(2011)第058号)。
(2)地上附着物:前述土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楼、门卫房、配电室、库房、车棚、院墙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其他不可移动的厂区路面、花坛、绿地、苗木等所有附着物。
(3)拟征收资产不包括厂区内可移动的生产设备、设施等。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东营德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交易标的中的地上附着物进行了评估,评估总值为人民币9955.93万元。科英置业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复评,评估价值与上述一致。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
2、资产征收补偿额确定
甲方给予乙方的补偿总额由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及搬迁支持资金三部分组成。
(1)土地补偿:按乙方享有使用权土地的性质,即工业用地基准价38万元/亩核算补偿金额,经核算土地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288.68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乙方厂区内的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楼、门卫房、配电室、库房、车棚、院墙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其他不可移动的厂区路面、花坛、绿地、苗木等所有附着物。地上附着物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东营德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现有属性的评估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书编号:东德评字【2012】第21号),双方认可该地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所有附着物评估总值为人民币9955.93万元。(注:科英置业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复评,评估价值与上述一致。)
(3)搬迁支持资金:甲方将腾出地块出让净收益以以下方式奖励给乙方,作为搬迁资金支持:净收益率在50%以下的,给予净收益30%的资金支持,净收益率在50%-100%之间的,给予净收益40%的资金支持,净收益在100%以上的,给予净收益50%的资金支持。规划为公共建设用地的,参照周边同类工业用地出让后的商业及住宅用地的加权平均价执行。
3、补偿款支付期限
待甲方依法完成该地块招拍挂、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交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15日内,甲方将补偿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甲方确保该地块规划确定后力争3个月内完成该地块的招拍挂工作。
4、名词术语解释
(1)土地净收益:土地出让所得收益减去收储成本及必要的政策性税收后的剩余资金作为土地净收益。
(2)收储成本:指土地收储部门为了使土地达到可以出让的条件所支付的征收费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总额)
(3)搬迁支持资金计算公式
土地净收益=土地出让金-收储成本-各项政策性税收
净收益率=土地净收益/收储成本*100%
净收益率大于(包含)100%的,搬迁资金支持=土地净收益*50%
净收益率大于(包含)50%小于100%的,搬迁资金支持=土地净收益*40%
净收益率小于50%的,搬迁资金支持=土地净收益*30%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协议约定及资产评估结果,经财务部门初步预测该交易本身可能产生的收益如下(万元):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地上附着物 | 搬迁支持资金 |
账面净值 | 192.24 | 3299.87 | 无法预计 |
补偿金额 | 4288.68 | 9955.93 | |
收 益 | 4096.44 | 6656.06 | |
收益合计 | 10752.50 |
公司持有科英置业47.89%的股权,因此公司仅享有本次交易可能产生收益的47.89%的权益。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的确认为准。
六、后续安排
开发区管委会将该宗土地收储进行公开招拍挂时,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将积极参与该宗土地竞拍,争取以合理的价格拍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若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未能竞拍取得该宗土地,科英置业将实施搬迁,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资产征收补偿协议书》;
4、《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东德信评字[2012]第21号);
5、《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核实资产价值项目所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172号)。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86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编号:临2012-016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或“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7月25日11时30分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与证券规范运作的契合度,提升公司财务核算、管理、规范的水平,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管理现状及未来的财务管理需求,聘任王巧兰女士为公司副总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王巧兰女士具有多年的证券财务工作经历,在上市公司财务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聘任其为副总会计师,有助于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提醒王巧兰女士应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工作边界,做好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杜绝财务违规情形发生。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巧兰,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2001年7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同期进入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证券部职员、证券部副主任、证券部主任职务,2012年5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