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2—02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上午八时三十分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张东海董事长主持。本公司董事共11名,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对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决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包括本公司在内的16家企业拟共同发起设立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蒙西华中铁路公司”),其设立旨在根据国家能源和交通发展战略,构建服务于公众的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和煤炭集疏运系统,保障华中地区能源供应。公司对蒙西华中铁路公司的投资,在为公司带来可持续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将有利于公司取得额外的运输能力,大幅降低运输成本;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和煤炭集疏运系统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拓展在华中地区的市场,与华中、华南等内陆省区的客户建立长期战略供需关系,同时实现产品与沿线客户的直接对接。
蒙西华中铁路公司设立时总股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人民币1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认购1亿股,占蒙西华中铁路公司总股本的10%。按照各方拟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约定,蒙西华中铁路公司的总股本后续拟增加至人民币540亿元,新增股本由各发起人股东在三年内同比缴纳,蒙西华中铁路公司增资后本公司所持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前述金额及比例向蒙西华中铁路出资,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对后续增加缴纳注册资本事项进行批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