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2012-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26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接到本公司股东张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9,392,43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20%)通知,张杰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3300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295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346万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16.92%)质押给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张杰先生家庭成员林旭曦女士(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投资的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同的履约担保。质押期限自2012年 7月 26日至2013年7月26日止;如质押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偿清主债务,则:1、质权人依法享有的质权不变; 2、出质人应办妥续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1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12年7月30日,张杰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3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2%。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