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0 股票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12-16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7月30日上午9时,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丰台科学城富丰路6号本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剑武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出席本次大会,代表公司股份103,27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3,645,500股的46.1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股数为103,27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
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股钢研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联股东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进行了回避,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此议案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为4,711,2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