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2-038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2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点
2、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陈俊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06,549,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7%。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保荐人、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将“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节余募投资金作为长沙成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6,549,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条款:第6条,第19条,第155条)
表决结果为:同意106,549,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6,549,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106,549,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累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6,549,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李延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