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2-2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源公司永宁河四级电站(以下简称“永四电站”)项目向中国银行凉山分行申请的2.5亿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2.734亿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5.82%,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的累计金额为2340万元,公司逾期对外担保全部是前实际控制人张良宾、张斌、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向其关联方提供的。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源公司为满足永四电站建设需求,拟向中国银行凉山分行在最高期限16年、最高额度2.5亿元内申请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公司向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西源公司及其永四电站项目基本情况
西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为6625万元,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85%,盐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15%,法定代表人:古强,经营范围为水电开发,主要开发和经营永宁河大洼、二、四、五级电站水能资源。永四电站装机容量4万千瓦,于2011年5月取得了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核准凉山州永宁河四级水电站项目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1】431号),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48亿元。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西源公司永四电站项目向中国银行凉山分行申请的最高期限16年、最高额度2.5亿元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的意见
公司为西源公司永四电站项目向中国银行凉山州分行申请2.5亿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向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永宁河四级电站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上述议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对上述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为西源公司永四电站项目向中国银行凉山州分行申请2.5亿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担保,能满足子公司在电站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同意为西源公司永四电站项目向中国银行凉山州分行申请2.5亿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2.734亿元人民币,其中:逾期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为0.234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2-2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定于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在四川省西昌市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四、审议事项:
1、关于向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永宁河四级电站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昌电力临2012—22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的其它人员;
2、截止2012年8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
六、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 8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8月19日下午4:30)。
3、 登记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程良灿、谭卫国、窦明
联系电话:(0834)3830156、3830167
传真:(0834)3830169
邮编:615000
4、其它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 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向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永宁河四级电站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