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编号:2012-024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人员;
(2)截止2012年8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1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 修改《公司章程》 |
议案一已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8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银河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 真:0779-3926916
联 系 人:卢安军、邓丽芳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 案 | 赞成 划√ | 反对 划× | 弃权 划О |
1 | 修改《公司章程》 |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标识,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六、备查文件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2-025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银河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2年7月3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关于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分红机制的通知》(桂证监发[2012]23号)的要求,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须经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西证监局《关于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证监字【2012】13号)的要求,公司按期完成了自查自纠的阶段性工作,并形成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该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4、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刊登的《投资管理制度》。
5、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刊登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一百二十六条 |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七十一条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八十条 |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公司出现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七十八条 |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六)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第一百五十六条 | 4、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3)公司因前述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2/3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