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42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2012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15:00-2012年7月3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业园厂房B栋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46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6%。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39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7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3,3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1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3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1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议案获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3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1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3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1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3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1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的王彩章律师、苏萃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