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及解除的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2-014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及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于2012年7月24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及质押解除,具体如下: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流通股138,927,411股,占总股本的16.28%。2011年3月17日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6000,000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其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1年3月17日至质押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该质押已于2012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解除手续。
2011年4月8日,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为其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因目前本公司股价较低,2012年7月24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为其之前的借款追加质押担保。
截至公告日,本次股权质押及股权解除质押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累计用于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为65,00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46.7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62%。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2-01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江苏证监局相关要求(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公司拟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将形成的相应文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为使本次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更为科学、合理,更加充分反应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现就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7日下午五点整,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反馈至公司投资管理部。
电话:0510-86856061、0510-86851811
传真:0510-86199179
邮箱:cd6584@cj-elec.com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