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后续公告
2012-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临2012—022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后续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公告了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诉讼期间,光大银行红荔路支行将本案所涉债权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与公司发生票据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深中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深中院 (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3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的诉讼请求(具体详见2011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的公司公告)。
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粤高院)(2011)粤高法民二终字第79号民事裁定书,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因与公司、中国深圳彩电公司、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联彩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不服深中院(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35号民事判决,向粤高院提起上诉。粤高院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35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05年4月11日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如因以上票据事项及在张晨任职期间开具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开集团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