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2012-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经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在2011年度内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销售的中密度纤维板已缴纳的增值税(外购已享受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木片为原料生产的中密度纤维板除外),同意给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80%税收优惠政策。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收到第二笔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7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笔退税款于收到时确认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当期收益,将对本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