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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2年8月2日上午10点在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礼淦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0,813,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吴礼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陈梅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吴传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朱雨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黄新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费建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郑慧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徐凤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杨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 《关于选举郭秀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 《关于选举林明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30,813,313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30,813,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零股,弃权股份零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30,813,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零股,弃权股份零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30,813,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零股,弃权股份零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投资建设印制电路板(PCB)项目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830,813,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零股,弃权股份零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2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礼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吴礼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选举陈梅芳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吴礼淦、徐凤兰、郑慧珍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徐凤兰、郑慧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郑慧珍担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梅芳、杨蓉、郑慧珍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杨蓉、郑慧珍为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杨蓉担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传彬、徐凤兰、杨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徐凤兰、杨蓉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徐凤兰担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吴礼淦、吴传彬、黄新镇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董事长吴礼淦先生担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吴礼淦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吴传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吴礼淦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李明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经吴传彬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Marl Murray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市场运营总监;聘任李明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高文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专项意见认为:提名程序合法,聘任程序规范,吴传彬先生、Marl Murray先生、李明贵先生、高文贤先生符合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项意见》。

      十、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张慧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聘任钱元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慧娟女士、钱元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

      简 历

      1、吴传彬先生:中国香港籍,1971年出生,毕业于美国柏克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EMBA硕士。1995年进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厂务制造经理、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传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成员。吴礼淦家族成员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碧景(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有限公司100%的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东合拍友联有限公司(HAPPY UNION INVESTMENT LIMITED )75.82%的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东杜昆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100%的权益。截止2012年8月2日,吴礼淦家族间接持有我公司的股份数为411,284,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8%。

      吴传彬先生与公司董事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朱雨洁女士同为吴礼淦家族成员,吴传彬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Marl Murray先生:美国籍,1954年出生,硕士学位。近30年印制电路板行业经验,曾先后担任Tycom、Details Inc.、Pro-Tech、ML Circuit, Inc.等公司市场经理、研发经理、总经理、北美市场部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市场运营总监。

      3、李明贵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57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台湾地区政治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台湾地区菲利浦公司、美商奇异公司、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1993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高文贤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 1965 年出生, 中国台湾地区清华大学工业管理系毕业,20年印刷电路板行业经验, 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台湾地区飞利浦、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1996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组效、采购、物控等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Marl Murray先生、李明贵先生、高文贤先生除在我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外,没有对外兼职或任职,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5、张慧娟女士:中国籍, 1971年生,毕业于南昌大学企业管理系,自2001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稽核处,历任稽核处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6、钱元君先生:中国籍,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财务处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张慧娟女士、钱元君先生均未持有我公司股份, 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郭秀銮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