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6版)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2 | 工行转债 | 198,038,822.40 | 26.79 |
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158,320,593.20 | 21.41 |
3 | 110018 | 国电转债 | 66,929,781.60 | 9.05 |
4 | 110016 | 川投转债 | 62,529,668.40 | 8.46 |
5 | 110013 | 国投转债 | 54,540,528.70 | 7.38 |
6 | 110003 | 新钢转债 | 23,735,854.40 | 3.21 |
7 | 110011 | 歌华转债 | 21,921,616.20 | 2.97 |
8 | 125709 | 唐钢转债 | 10,803,300.00 | 1.46 |
9 | 110007 | 博汇转债 | 5,953,636.90 | 0.81 |
10 | 125887 | 中鼎转债 | 659,478.55 | 0.09 |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2668 | 奥马电器 | 5,500.00 | 0.00 | 新股网上申购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
华安可转债债券A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1年12月31日 | -4.00% | 0.44% | -7.33% | 0.53% | 3.33% | -0.09% |
华安可转债债券B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1年12月31日 | -4.20% | 0.44% | -7.33% | 0.53% | 3.13% | -0.09%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B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费率为年费率0.35%。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 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M) | |
A类基金份额 | M<100万 | 0.8% |
100万≤M<300万 | 0.5% | |
300万≤M<500万 | 0.3% |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
B类基金份额 | 0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 |
A类基金份额 | Y<1年 | 0.1% |
1年≤Y<2年 | 0.05% | |
Y≥2年 | 0 | |
B类基金份额 | 0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4、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1: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注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三)其他费用
1、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 主要更新内容 |
重要提示 |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相关内容。 |
三、基金管理人 |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
四、基金托管人 |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更新了部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更新了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部分信息. |
九、基金的投资 |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 |
十、基金的业绩 | 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基金业绩。 |
二十一、对基金持有人的服务 | 更新了整章节内容,详见招募说明书。 |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披露了自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6月22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