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5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于2012年5月22日裁定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2年7月25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207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1,707,799,542.89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根据锦州中院(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3号《决定书》,经本公司申请,锦州中院准许本公司在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详见公司2012-047号公告)
二、财产变价进展情况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日上午9时在其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对本公司所有的13宗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公开拍卖,拍卖因无人报名而再次流拍。
根据锦州中院裁定批准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本公司将继续委托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在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公开拍卖,拍卖的保留价为前次拍卖的80%。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流拍说明。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5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股份”或“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城股份于2012年4月27日公布了《2011年年度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于2012年5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受理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金城股份目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若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2012年5月22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作出(2012)锦民一重破字第000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锦州永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金城股份重整一案,同时并指定金城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金城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于2012年6月29日上午在凌海市人民剧场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将继续开展资产评估等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金城股份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金城股份被宣告破产,该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金城股份能否恢复上市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