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2-02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大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仍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众大包装设备”)。同意各股东认缴出资分两期缴付到位,第一期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用于出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期于2013年12月31日前使用超募资金2,250.00万元,用于投资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众大包装设备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变更“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利于尽快完成合资公司的组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控制经营风险。同时,子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的变更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此次对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公司投资金额和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的变更,且有利于公司尽快完成子公司的组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此次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的变更。
公司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核查意见为:浙江众成此次变更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浙江众成变更子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不影响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江众成变更设立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
《关于对“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2-02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阿根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公司投资金额和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的变更,且有利于公司尽快完成子公司的组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此次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的变更。
《关于对“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2-02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2年7月5日对外公告披露。
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自然人余谈阵以及法人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众大包装设备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该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
公司拟与自然人股东余谈阵先生以及法人股东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众大包装设备公司,其中,公司计划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自然人股东余谈阵先生计划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5%;法人股东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5%。
二、公司对 “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的变更情况:
由于自然人股东余谈阵先生以及法人股东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拟用作对“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的专利技术和专用技术尚未取得较大规模的市场推广效果,致使其专利技术和专用技术的评估工作在现阶段存在一定的困难,不利于合资子公司的尽快筹备成立、组建及投入运营。因此,经公司三方股东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公司三方股东的出资方式进行如下变更:
1、 公司注册资本仍为7,500.00万元,但由三方股东均以现金形式出资构成。
2、具体各方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67.2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大魁,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0%;
(2)余谈阵,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11022119700312****,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5%;
(3)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梓延,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5%。
3、各股东认缴出资分两期缴付到位。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各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30日内,将第一期占公司注册资本40%比例的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2013年12月31日前,由各股东将第二期占公司注册资本60%比例的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帐户。
4、出资各方的关联情况如下:
(1)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余谈阵先生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余谈阵先生为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任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余谈阵先生与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梓延女士为夫妻关系。
因此,公司本次仍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各股东认缴出资分两期缴付到位,公司第一期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用于出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期于2013年12月31日前使用超募资金2,250.00万元,用于投资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此次变更“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利于尽快完成合资公司的组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控制经营风险。同时,子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的变更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浙江众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谈,并查阅了本次出资方式变更的相关文件,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结论如下:
浙江众成此次变更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浙江众成变更子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不影响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江众成变更设立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方式变更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