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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8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四人,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就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公司从股东回报规划安排、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完善上做了专项研究论证,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听取广大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部分股东表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关注和对分红方式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公司形成了现金分红论证报告。

      二、《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就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的审阅,对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案的依据、过程、考虑因素、公司实际情况等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后发表专项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论证基础上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建议尊重与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12-019号公告。

      以上制订的《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修订案等公司治理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gemdale.com)。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4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21日上午10:30开始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人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2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议题:

      1、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章程》修订案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和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见决议公告。

      七、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8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16日—8月20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登记办法:

      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八、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编:518048

      九、联系人姓名:张晓瑜、唐燕

      联系电话:0755-82039999 传真:0755-82039900

      十、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样式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