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2-4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04,474,63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5.87%。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4,474,63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刊登在2012年7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104,474,63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乐瑞、答邦彪律师现场见证。律师事务所暨律师认为:永安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永安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