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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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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2-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9号文核准。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4.29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1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7.11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为29,566万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6.50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32,825万元,超出发行人已确定的项目所需资金量,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询价对象基于真实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1年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对应的市盈率均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确定的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2年8月8日(T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比例进行配售;上述资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将由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8、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1、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水运业周期性波动,仍有可能对燃料油供应服务业和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风险。

      12、价格波动的风险.燃料油是国内成品油产品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品种,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进口实行自动许可管理。作为原油的下游产品,燃料油价格除了受市场供求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及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或较为频繁的波动,公司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13、航运市场变化对发行人业务和新增产能实现的风险。公司船舶燃料油供应及水上加油的终端用户主要是内河航线、沿海航线从事油品运输、煤炭运输、粮食等大宗货物运输、具有一定规模的航运企业。如果市场需要持续放缓、内河、沿海运输企业经营困难,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拓展和经济效益仍会产生不利影响。

      14、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燃料油作为大宗商品,经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未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尤其是水上加油业务的发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将有所提高,同时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如果流动资金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充,将阻碍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

      1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中的26,500万元将投入“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用于加快水上加油业务发展。募集资金到位后,船舶水上加油能力将大大提高,要求公司迅速拓展市场,公司将面临包括国际航线船东在内的更多客户不同特点的服务需求,客户的地域分布也将更为广泛,对油品性能指标的要求更为复杂和多样,内部管理的流程和复杂性也将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现有的优势和成功经验无法有效在水上加油领域发挥作用,公司将面临一定的项目实施风险。

      16、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华东燃料油注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2008年度以前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201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执行25%的法定税率,不再享受低税率优惠,若公司盈利能力不能同步跟进以抵消企业所得税税率上升而增加的税负,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因税负的增加而有所下降。

      17、资产抵押的风险。为获取公司经营所需的资金,公司的船舶、油库、土地使用权等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被用作银行贷款抵押。在极端情况下,公司因流动资金短缺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则公司的上述资产有可能被行使抵押权。若发生上述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8、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振光、徐增增夫妻及子刘策。本次发行前三人直接或间接通过龙宇控股共同持有公司88.25%,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66.19%(按发行5,050万股计算),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战略和重大决策,若权利行使不当则可能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19、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凡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应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坚决避免参与申购。

      20、本特别风险提示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