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2-037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7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杨 超 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25,109,1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19%。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新闻媒体、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与广东清远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合作模式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赵玉女士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国樑、朱庆芬、王道豪、龙超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与广东清远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合作模式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扣除回避表决股数后,同意42,758,5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政策,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及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25,109,1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20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 年) 》。
表决结果:同意725,109,1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伍志旭、王晓东
(三)结论性意见:根据以上事实及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