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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2-08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7日上午9: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 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2-08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7日上午9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2-08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31号文《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1年3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7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94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071,911.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5,928,088.80元,其中:股本35,000,000.00元,资本公积840,928,088.80元。

      2、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3月21日出具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22号)审验确认,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5,928,088.80元,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44,223,3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为531,704,788.8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截止2012年12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闲置资金约5,250万元,明细如下:

      1、肉品市场网络及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约为3,250万元;

      2、河北年产30万吨饲料生产线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约为2,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2年5月16日,公司《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66)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3、公司在将闲置募集资金5,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4、2012年8月1日,公司已将流动资金5,250万元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炳全、陈庆隆。

      5、2012年8月3日,公司《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帐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79)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四、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季节性的特点,生产经营现金需求较大,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了满足公司销售旺季的生产经营需要,弥补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缺口,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公司利息支出,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公司使用5,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6个月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189万元(按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6、2012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5,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为满足销售旺季的生产经营需要,弥补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缺口,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公司利息支出的角度出发,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决定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程序。公司2012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上述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对该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招商证券对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