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2年7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12日下午15:00至2012年8月13日下午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7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12年8月7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至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五、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
2012年8月13日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360875 | 吉电投票 | 买入 | 对应的议案序号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输入证券代码“360875”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0 |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的统一表决) | 100.00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至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00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投票举例
以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为例,其申报情况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875 | 吉电投票 | 买入 | 100.00 | 1股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2年8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让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六、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至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辽市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公司”)股东身份,对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意隆煤业”)未能履行其与隆达公司签署的《长期煤炭购销合同》,致使隆达公司无法履行其与公司签署的《长期煤炭购销合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19日向公司送达(2011)吉民二初字第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11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11-072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主持调解,意隆煤业、隆达公司、公司三方达成调解合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2011)吉民二初字第8号],于2012年8月6日送达公司。
鉴于在主合同期内,意隆煤业已代替隆达公司以煤抵款方式,向公司归还所欠煤炭预付款本金10,078万元,履行了相应的还款义务。根据《民事调解书》内容,意隆煤业将于调解书生效后三个月之内支付公司煤炭1万吨,质量标准为31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运费由意隆煤业承担。
本次诉讼费用870,700.00元减半收取,保全费用5000元,共计440,350.00元,公司与意隆煤业各自承担50%,由意隆煤业以质量标准为31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煤炭偿还给公司。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公司起诉后,意隆煤业替代隆达公司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若《民事调解书》内容得到全面执行,则对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1)吉民二初字第8号】。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