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钼股份”)于2012年7月20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金钼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45972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继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审议了提交会议的2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在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第(七)款后增加第(八)款“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原第(八)款顺延至第(九)款。
2、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修订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以现金或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二)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三)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得用于转增股份或利润分配;(四)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五)若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配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留存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应对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七)公司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应充分论证调整方案的合理性,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同意245972769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同意245972769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邹凡坤、崔娟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