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 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 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2-047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黄浦民二(商)初字第434 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上述重大诉讼情进展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2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4日签发的(2012)黄浦民二 (商)初字第 434 号《应诉通知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于 2012 年 6 月 4 日受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详见我公司于2012 年6 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2-041 号相关公告)。
本案已于2012年7月16日开庭审理。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黄浦民二(商)初字第43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1872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自2010年2月4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本金人民币1872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4,120元。
三、公司涉及信息披露情况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和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可能会造成的影响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黄浦民二(商)初字第434 号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正在商讨是否上诉,故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披露对公司的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2)黄浦民二(商)初字第434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