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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博弈的不对称之二十六
人们从两类博弈,战场和情场,学到最多。前者是集体的冲突,后者是个人的追逐,最令人着迷的故事,大都围绕这两个主题展开。由于经济的发展,现代人有了余闲,博弈能以无伤大雅的方式展开,体育赛场代价小而娱乐强,因而成了极重要的博弈。而人们也转向体育竞技赛事,学习其战略、方法和诀窍,伦敦奥运会,再次带给我们学习的盛宴。
赛事过了一大半,可说是有小精彩而无大风波。三个风波:叶诗文游泳成绩超好,被疑服用禁药;羽毛球双打“比输”,遭国际羽联重罚;刘翔初赛“失足”,令人扼腕。举出这三个“插曲”,为了联系到人类普遍存在、却又道不明白的两个倾向:在群体层面有抱团竞争倾向;和在个人层面有高估自身的倾向。
叶诗文成绩出奇的好,200米混合泳超出自己最佳成绩5秒,而且快过最后50米自由泳的男子最快速度,招人猜疑可以理解。奥运会反违禁品的执法机构回答十分得体,他们有的是机会来严格检测,不劳质疑和辩护的两方来悬猜。不过从不同的立场取向,可以明显体会到人们对事实的判断,团体归属(groupish)倾向十分明显。且举一个例子以为旁证,阿姆斯特朗是否使用禁药的风波。阿氏乃自行车赛超级明星,七次环法大赛冠军,即使在睾丸癌症手术后他还两度得冠,这种超常表现早就引人怀疑。近来有多人举证,指控他曾服用违禁品,终于被主管机构立案正式起诉。美国国内阿氏的支持者众多,提出种种理由多方阻挠调查,调查结果不利于他的可能性将极高。足见“实事求是”远非那么简单,而受着人们groupish(团体归属)倾向的很多干扰。
话说回来,groupish乃人之通病,别人有此毛病,你洞若光火,但对自己的毛病就懵懂马虎。这正是groupish的本质属性。以笔者的体验,在洛杉矶看奥运会节目转播,必围绕美国队的得奖项目展开,而评论的言辞语感,凡有解释空间的比如体操、跳水等项目,也必然朝向美国(和英国)选手,颇觉不爽。当我和住在加拿大的外甥谈起这点,他告诉我,那里的节目也无不以加拿大队擅长的项目和奖牌为主轴。CCTV报道的内容能有例外么?由此推想,这不过说明了我所属的group还是母国,虽然在美国旅居和“归化”了已有大半辈子;但并不说明groupish 不该是人类的固有倾向,和“奥运会精神”会有冲突。
所以叶诗文的案例,还是科学方法能充分施展为佳,否则怀疑的噪音不会得到消除。
至于于洋、王晓理被国际羽联(BWF)取消比赛资格,groupish的表现就更明显了。中韩两对选手在“比输”,未能完全投入,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在下一轮和group 内的“自家人”火拼。虽然从比赛本身来看,没能积极用力是事实,但以此为由来重罚,理据并不充分。笔者同意央视名嘴白岩松的看法,到奥运会作最后角逐,不必讳言,指向是奖牌,各国乃至各个选手都是如此努力争取的。这只不过是奥运会规则上从来没有明文写出而已,怎么会与“奥运会精神”相冲突呢?
何为100%的积极投入?请看“金牌中的金牌项目”男子百米的决赛成绩,连没得到奖牌的盖伊都跑出了9.8秒,博尔特更是神勇跑出了9.63秒的惊人纪录。但他们预赛成绩呢?博尔特只跑出了10.08秒,甚至低于1964年罗马奥运会的成绩,其他选手也都如此,全为了最后一搏而保藏精力。又会有谁批评他们没全力投入了呢?难道人们缺少这点常识?其他赛事,世界杯足球、奥运会网球等等对抗比赛,选手们从来不会无分轻重地“积极投入”所有的比赛,而是按符合名次目标的战略来分配力量。运动会的预赛和决赛,门票紧俏程度和价格不同,也说明观众对两类比赛的精彩程度有合理预期。
比如,美国对此项惩罚做了民意调查,近万名参与者里有59.8%的人认为运动员自己设计战略,来分配各场比赛的努力程度是公平的,而赞成每场比赛必须全力投入的才34% ,说明了大众是认同体育竞技的博弈实质的。
更主要的是,必须指出,体现groupish的最重要环节,是在规则的制定上。除了丹麦,羽毛球目前几乎成了亚洲四国的天下。中国在本届奥运包揽五金二银,但中国在订立博弈规则上有没有相应的话语权?今年改变初赛规则为小组循环,结果直接导致了这次事件,难道是合理的吗?与其事后(韩国)抗争无效、(印尼)申诉驳回、和(中国)默然接受,不如在制定规则时就发出声音来争取权益。
所以,groupish 固有倾向下在团队竞争这个强者之道。能学到这个教训,以改进中国在各类国际组织里滞后于实力的规则制定权,是极为要紧的。
用去了这么多篇幅,我们只能把“人有高估自己的固有倾向”留到下期,来讨论为什么人类“若要迷人,必先自迷”的道理。
(作者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长堤)商学院教授,美国华裔教授学者学会(南加州)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