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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曹坚先生召集并于2012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10日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曹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一:章程修订案)。本次章程修订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1日

    附件一: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草案)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修订后章程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具体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注:原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变更后顺延为新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其余以此类推。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5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8月10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2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共3名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巧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12-026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2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27日14:00

    二、会议地点:公司科技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六、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人员:

    1、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八、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24日9:00—16:00

    2、登记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法:电 话:(0519)88813911

    传 真:(0519)88812052

    邮政编码:213018

    5、联系人:安 宁

    九、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1日

    附:回执和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12年8月2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的2012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备注:

    1、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2、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