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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2-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2-061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某媒体刊登记者文章(以下简称“该报道”),涉及以下内容:(一)关于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南院招标项目问题;(二)关于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扩建综合楼BT模式融资代建项目问题;(三)《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企业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四)关于上饶市立医院住院部综合大楼项目的问题。

      二、澄清说明

      经核查,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上述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南院招标项目问题

      2012年5月4日,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南院建设BT模式融资代建项目招标公告”,对供应商的要求如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经省、市政府采购办审查合格,已入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不提供原件。其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国、地税务登记证;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资质及相关资质),本项目实行资质后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是中国境内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具有近三年(不含本年度)投资规模达三甲医院的业绩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具有与本项目(7亿元以上)相应投融资能力的投资人。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报名时须提供招标人满意的、授信额度达到7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银团融资额度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利用本项目作为担保物为融资方式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具体详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

      2012年5月14日,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南院建设BT模式融资代建项目再次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经省、市政府采购办审查合格,已入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不提供原件。其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国、地税务登记证;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是中国境内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具有近三年(不含本年度)投资规模达三甲医院的业绩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具有与本项目(7亿元以上)相应投融资能力的投资人。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报名时须提供招标人满意的、授信额度达到7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银团融资额度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利用本项目作为担保物为融资方式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具体详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南院建设BT模式融资代建项目”共进行两次公开招标。第一次项目招标,公司不符合招标公告中的第⑥条的招标要求,故公司未参与本次投标事项;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司符合招标要求,公司参与了本次投标事项。公司根据项目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关于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扩建综合楼BT模式融资代建项目问题

      2012年4月20日,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扩建综合楼BT模式融资代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①企业须是中国境内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②具有近三年(不含本年度)投资规模达三甲医院的业绩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具有与本项目(3亿元以上)相应投融资能力的投资人;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报名时须提供招标人满意的、授信额度达到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银团融资额度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利用本BT模式项目作为担保物为融资方式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公司符合上述招标要求,公司参与了本次投标事项。具体详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人民医院扩建综合楼BT模式融资代建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司符合招标要求,公司参与了本次投标事项。公司根据项目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公司参与项目的投标都是满足项目招标报名要求,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企业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根据公司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的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中的规定:政府全权委托公司负责以工程融资代建的模式进行医院的整体建设。公司履行项目业主的权利及义务,不适用《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四)关于上饶市立医院住院部综合大楼项目的问题

      2011年4月29日,公司与江西省上饶市立医院签署《上饶市立医院住院部综合大楼项目融资建设合同》,根据该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公司享有本合同投资范围内项目建设施工招标管理的自主权,依法组织招投标”。公司根据合同条款规定,依法组织合同投资范围内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不存在转手倒卖项目。

      目前,公司所签署的医院建设融资代建合同中均规定公司享有合同投资范围内项目管理的自主权,如:依法组织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等。

      三、其他必要的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法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