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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2-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2-035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江西省金溪县1.5万吨污水处理项目

      ●投资金额:4,154.11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取得江西省内污水处理资源,提高市场占有份额,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发掘并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经与江西省贵溪县人民政府协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出资4,154.11万元的价格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获得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洪城环保已于2012年8月6日与金溪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及其他附件、附录。该项目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30年。

      本次交易已经具有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了《评估咨询报告》(中铭评咨字[2012]第2001号)。

      按照本公司决策权限,该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名 称: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住 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998号北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史晓华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07年5月由上海森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BOT模式投资兴建,生产工艺为卡鲁赛尔氧化沟处理工艺。2008年3月正式动工兴建,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一期建设为1.5万吨,接纳污水设计浓度:COD为220mg/L,氨氮20mg/L,总磷1.5mg/L,BOD为120mg/L,出水设计浓度:COD为60mg/L,氨氮8mg/L,总磷1mg/L,BOD为20mg/L。2009年12月20日开始试运行,因上海森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试运营中出现经营困难,无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于2010年7月12日交由金溪县人民政府托管运营,现运行基本正常。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特许权及资产经营权出让价款

      出让价格为: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肆万壹仟壹佰元整(¥4154.11万元)。

      2、试运营

      污水处理厂正式移交给乙方后,甲方(金溪县人民政府)需给予乙方(洪城环保)3个月的试运营期,此期间甲方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能够达到实施规模1.5万吨/日的70%以上,进水COD浓度达到110mg/L以上。

      3、收购本项目之后,所涉及该厂工业污水改建工程的投资、建设、排水服务单价测算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

      4、本工程最终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共分二期建设;本协议为第一期工程。将根据污水增加量,届时进行扩建。扩建二期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建设权。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154.1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洪城水业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洪城水业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江西省内的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投资该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

      2、《评估咨询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