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11日以书面及电邮的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截至8月13日已收回全部董事表决意见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以全票通过《关于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5.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进行担保的议案》:
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为筹集2011XP01限价商品房项目(翔城国际)建设资金,并有效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拟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发行5.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翔城国际项目。该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最终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建发房产拟发行的5.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
2、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拟对建发房产拟发行的5.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2年7月31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41.62亿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被担保债券存续期;
4、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167.35亿元人民币及0.88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无对外担保;
5、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6、本次为建发房产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建发房产为筹集2011XP01限价商品房项目(翔城国际)建设资金,并有效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拟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发行5.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翔城国际项目。该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等最终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为准。公司拟对该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
办公地址:中国厦门市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八楼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跃凯
注册资本:10亿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350200100001788
主营业务:开发、经营房地产,物业管理。
截至2011年末,建发房产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3.5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7.89亿元。2011年度,建发房产实现营业收入41.35亿元,净利润10.65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为其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有利于改善其融资结构、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建发房产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建发房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建发房产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建发房产拟发行的5.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积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201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3.5亿元人民币和3.7亿美元。截至2012年7月31日,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7.35亿元人民币及0.88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无对外担保,无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6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提交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2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38%)下发的《关于向建发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建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8月13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5.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进行担保的议案》,我公司作为建发股份的控股股东,依据相关规定,提请建发股份在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有议案的基础上增加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