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2-036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8月14日披露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12-03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一、对外投资概述”中第三行“经与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政府协商”误写成“经与江西省贵溪县人民政府协商”,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取得江西省内污水处理资源,提高市场占有份额,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发掘并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经与江西省贵溪县人民政府协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出资4,154.11万元的价格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获得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洪城环保已于2012年8月6日与金溪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及其他附件、附录。该项目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30年。”
现更正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取得江西省内污水处理资源,提高市场占有份额,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加大开拓市场的力度,发掘并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经与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政府协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出资4,154.11万元的价格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获得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洪城环保已于2012年8月6日与金溪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江西省金溪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及其他附件、附录。该项目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30年。”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及相关方带来不便,敬请凉解。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