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2-03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 年8月15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与《证券日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字「2012」37号)相关精神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适当修订,修订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5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汇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盈利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以经审计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在每次定期报告中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详细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实现现金分配时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所占用的公司资金。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