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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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 钟虹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东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东礼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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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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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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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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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1年3月29日,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分立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制药集团)和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制药集团为分立后的存续企业,中江集团为分立后的新设企业。实施存续式分立后,中江集团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工商登记手续也已完成,但由于目前江中集团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手续,故江中集团仍持有本公司313,737,309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2.37%。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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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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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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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3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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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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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2011年5月,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检察院就南昌江中实业公司原负责人杜某与海南先锋资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邬某涉嫌共同贪污一案向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7月,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下发判决,其中与本公司有关的判决结果如下:对被告人杜某、邬某用共同贪污南昌江中实业公司(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2007年6月该公司被本公司吸收合并注销)海南分公司300万元公款所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对应的海口艺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立公司)七分之六的股权予以追缴,发还至本公司(详见2011年7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
湾里区人民法院下发判决后,杜某、邬某就本案提起上诉。2012年2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终审判决,判决南昌江中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75万元购得艺立公司相对应的股权及收益和上诉人杜某及邬某贪污公款125万元本金归还给本公司(详见2012年2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
2012年3月31日,艺立公司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本公司持有艺立公司85.71%的股权(包括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代持35.71%的股权)(详见2012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
备注2
2011年10月,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和上海华升富士达扶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富士达公司)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电梯设备款1,015万元、违约金407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公司获悉后积极开展调查,发现该案涉嫌重大经济诈骗犯罪,立即向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1)洪民二初字第91-1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的审理。经公安机关的刑侦查明,富士达公司代理商江西亚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本公司巨额资产,涉嫌诈骗罪。周某现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详见2012年4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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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1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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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钟虹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东礼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东礼
利润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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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钟虹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东礼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东礼
现金流量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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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钟虹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东礼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东礼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附表)
7.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7.4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33,540,800.00 | 188,687,292.62 | 30,261,656.55 | 127,884,711.15 | 780,374,460.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433,540,800.00 | 188,687,292.62 | 30,261,656.55 | 127,884,711.15 | 780,374,460.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8,702.60 | 1,208,702.60 | ||||||
(一)净利润 | 1,208,702.60 | 1,208,702.60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1,208,702.60 | 1,208,702.60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六)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七)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3,540,800.00 | 188,687,292.62 | 30,261,656.55 | 129,093,413.75 | 781,583,162.9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同期金额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1,284,000.00 | 260,944,092.62 | 28,710,558.90 | 113,924,832.27 | 764,863,483.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361,284,000.00 | 260,944,092.62 | 28,710,558.90 | 113,924,832.27 | 764,863,483.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2,256,800.00 | -72,256,800.00 | 1,551,097.65 | 13,959,878.88 | 15,510,976.53 | |||
(一)净利润 | 15,510,976.53 | 15,510,976.53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15,510,976.53 | 15,510,976.53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1,551,097.65 | -1,551,097.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51,097.65 | -1,551,097.6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2,256,800.00 | -72,256,8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2,256,800.00 | -72,256,8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六)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七)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3,540,800.00 | 188,687,292.62 | 30,261,656.55 | 127,884,711.15 | 780,374,460.32 |
法定代表人:钟虹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东礼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东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