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2-02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下午14:00起。
(五)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15:00至2012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012年8月25日至26日为公休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2年8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互保及借款额度的议案。
(注:由于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1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必须持出席人的身份证、委托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2年8月24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12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6; 投票简称为:华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0 | 总议案(对所有议案表决); | 100.00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互保及借款额度的议案 | 2.00元 |
注: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易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某投资者,如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总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036 | 华联投票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需在交易日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15:00至2012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83667257
联系传真:0755-8366758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互保及借款额度的议案 | |||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2年8月 日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2-02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申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
公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公示的公告》,本公司持有68.7%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联置业”)申报的深圳市南山区“华联B区更新单元”项目已被纳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拟定的《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详情可查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www.szpl.gov.cn、《深圳特区报》和《深圳商报》。
为了避免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2年8月21日停牌一天。“华联B区更新单元”项目的申报及基本情况如下:
该项目占地51,122平方米。本次更新方向拟为工业等功能,其中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少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目前,该项目已纳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拟定的《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正在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30日。
1、深圳华联置业作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认定后方可确定。
2、本次公示公告的计划草案内城市更新单元,其更新单元规划经批准后,方可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若获得批准纳入深圳市2012年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根据更新办法规定,项目的实施还可能需要补缴地价。本次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该项目申报、审核等情况另行公告其进度。公司股票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9:30分起恢复正常交易。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