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的更正公告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董2012-23号
2012年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2年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为了明确界定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申报期,现对《2012年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第5页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更正后:
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和保荐机构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