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2-04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9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中国平安金融大厦16楼1631会议室召开,另有部分董事在香港通过视频的形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9人,实到董事17人,董事王冬胜先生书面委托董事伍成业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郭立民先生书面委托董事范鸣春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9票。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马明哲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中期经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草稿)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及其中所涉及的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摘要》及《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业绩公布》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2012年中期股息的议案》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并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为人民币267.52亿元。
本公司以总股本7,916,142,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2年中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421,313.80元。
本公司无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A股分红派息公告将另行公布。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全体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听取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长期奖励兑现支付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0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奖励方案的议案》之规定,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认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长期奖励符合支付条件,可在2012年予以发放。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长期奖励实际发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姓名 | 职务 | 实际已发税后额度 | 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 |
孙建一 |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 412.50 | 337.50 |
任汇川 | 总经理 | 96.52 | 78.98 |
顾 敏 | 常务副总经理 | 96.52 | 78.98 |
姚 波 | 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 41.25 | 33.75 |
王利平 | 副总经理 | 49.50 | 40.50 |
李源祥 | 副总经理 | 94.40 | 77.24 |
罗世礼 | 副总经理 | 49.50 | 40.50 |
叶素兰 | 副总经理 | 42.90 | 35.10 |
曹实凡 | 副总经理 | 41.25 | 33.75 |
陈克祥 | 副总经理 | 41.25 | 33.75 |
姚 军 | 首席律师 | 50.05 | 40.95 |
金绍樑 | 董事会秘书 | 41.86 | 17.94 |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2-04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中国平安金融大厦16楼162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7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顾立基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草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亦对《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中所载的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检视,认为该方案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合理、科学地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服务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