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2-021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易永勤董事因出差委托李志君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2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7亿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的主要条款:
融资金额:不超过7亿元。
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
发行日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布之日起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金额范围内一次或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短期融资券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批准、授权、确认和/或追认由公司一位董事或董事长的授权人代表公司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
2、审核、适时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若适用)有关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请示、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相关中介机构的聘用协议、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协议及各种公告);
3、办理必要的手续;
4、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完成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协议等文件的要求和/或规定公司需要履行的义务;
5、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6、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
截止2012年8月,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120万元,无逾期担保。
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总股本4,470万股,其中新疆城建持股3,34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74.72%。该公司注册于乌市过境公路1号,法定代表人齐广和,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沥青混凝土、沥青等。截止2012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210.49万元,负债总额3,896.25万元,资产负债率42.30%,净资产5,314.24万元。
新疆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总股本700万股,其中新疆城建持股7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00%。该公司注册于乌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0层,法定代表人莫春雷,主要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园林绿化、会展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广告经营等。截止2012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68.93万元,负债总额820.19万元,资产负债率46.37%,净资产948.74万元。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10:30(北京时间)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路133号城建大厦21楼会议室
3、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2012年9月6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9月9日—9月10日北京时间10:30—1:30;3:30—7: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宝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证券管理部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证券管理部
(2)邮政编码:830063
(3)联系人:董玲、陈瑛
(4)联系电话:0991—4889813
7、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同志代表本公司出席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议案授权表决如下:
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1-022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玉和监事会主席主持。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对公司2012年度中期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中报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本次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2-023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易永勤董事因出差委托李志君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10:30(北京时间)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路133号城建大厦21楼会议室
3、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2012年9月6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9月9日—9月10日北京时间10:30—1:30;3:30—7: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宝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证券管理部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2层证券管理部
(2)邮政编码:830063
(3)联系人:董玲、陈瑛
(4)联系电话:0991—4889813
7、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同志代表本公司出席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议案授权表决如下:
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