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晓宇 ○编辑 李剑锋
随着《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修改,投资顾问服务有望在政策的明确支持下,向资产管理方向“跨界”发展。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办法的修改有助于打开券商经纪业务和资管业务的合作之门,并助力以通道为主的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的进一步转型。
拓展投顾职业发展空间
此次修改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十七条明文规定,投资主办人须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职业操守,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注册登记。
这是监管层在相关政策中首次明确券商投资主办人员的主体资格,而在2003年发布的试行办法中未有涉及。
华泰证券相关人士指出,这一规定的修改无疑将拓展投资顾问的职业发展空间,形成更具吸引力的激励机制。优秀的投资顾问有望从此岗位中脱颖而出,晋升为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的投资主办人,未来甚至有望跳出券商,进入公募基金担任基金经理。这一规则的修改释放出管理层支持投顾发展的积极信号,在相关细则陆续出台后,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投资顾问体系,助力投顾业务长足发展。
上海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郭燕玲指出,此举打通经验丰富、获得客户认可的投资顾问从事资产管理的通道。投资顾问个人的发展空间放宽至资管后,投资顾问相关业务范畴在未来也有望拓展至资产管理范畴。目前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所针对的单一客户资产管理模式,使得投资顾问针对个别客户账户的资产管理模式成为可能,对目前法律规定限制投资顾问业务的账户管理式服务是一种突破,未来投资顾问有望对高端客户设立定向的资产管理产品,以专业管理能力为客户带来财富管理的增值服务。
投顾收费多元化
事实上,早在5月券商创新大会召开期间,多家券商就曾建言探索投顾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结合的路径,实现投顾业务收费方式多元化。
国信证券副总裁陈革表示,对于存在资产委托管理需求的客户,券商可通过“小额定向资产管理”方式,由投资顾问在客户授权范围内,为其直接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账户管理”服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已经有部分大券商已经这样做了。”某不愿具名的经纪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券商将旗下明星投资顾问的人事关系调动至资产管理部门,利用其在市场上或特定客户范围内的口碑和人气募集资金,再以其对市场的判断和操作能力,参与该资产管理产品的运营管理中。
“这种做法在操作层面基本上是合规的,但没有得到相关政策的明确支持,仍有打擦边球的嫌疑。”该人士指出。
根据2010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投资顾问业务的本质主要还是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
目前业内多采取增量佣金率收费模式,但差别佣金的收费方式存在同客户利益不一致的问题,再加上大盘持续低迷,投顾业务自实施以来发展缓慢。包括海通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提出投顾业务与投资业绩挂钩的收费模式。但投资建议的服务效果难以界定,客户选择性听取建议等因素均导致这一收费模式存在诸多争议,难以推行。因此,部分券商借道资管通道,为优秀投资顾问“变相”发行资管产品,以实现盈利分成的收费模式,这不仅能为投资顾问打造更宽的职业发展空间,体现其专业价值,同时也有望进一步引导以通道为主的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的逐渐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