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11宁交通债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关于旗下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11宁交通债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2-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11宁交通债(代码:122813)在交易所交易极不活跃,成交价格严重偏离债券价值。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2年8月28日起对旗下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1宁交通债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银行间市场债券11宁交通债(代码:1180101)的估值价格予以估值,在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