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4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08月17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08月29日上午9: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的风险,较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市场挑战,更真实、准确、可靠的反映公司资产和盈利状况,与会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次变更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将单独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上海智轩”8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智轩”)主营汽车售后产品和汽车改装产品的销售,销售产品主要来自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因此每年有近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出于看好未来国内售后市场的巨大潜力,同时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向周晓峰先生受让其持有的上海智轩85%的股份,鉴于周晓峰先生同时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本次资产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1、转让价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25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 “上海智轩”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300万元,上海智轩85%股权对应的价值为1,105万元,以此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转让款为人民币1,105万元。
2、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资金自筹解决。
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了该项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将单独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由于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生计划外的新关联交易,会议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了该项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将单独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08月30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4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10: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许伯仓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将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变更后有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4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0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2012年9月1日
2、变更前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5% |
1-2年 | 10% | 20% |
2-3年 | 20% | 50% |
3-4年(变更后:3年以上) | 50% | 100% |
4-5年 | 80% | - |
5年以上 | 100% | - |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的风险,较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市场挑战,更真实、准确、可靠的反映公司资产和盈利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次变更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2年9月1日开始执行,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准确、可靠的反映公司资产和盈利状况,公司将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将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有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我们同意本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4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8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持有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轩”)85%的股份。2012年8月29日,本公司与周晓峰签署了《关于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 本公司持有上海智轩85%的股份。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智轩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12〕5321号审计报告,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智轩股权权益进行了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251号《资产评估报告》。
鉴于持有上海智轩85%股权(转让前)的周晓峰,同时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本次资产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2012年8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智轩”8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华翔受让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8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依据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周晓峰先生没有发生过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说明及关联方介绍
本次资产收购的股份出让方——周晓峰,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本次资产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周晓峰情况介绍
1、简介
性别:男
职务: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国籍:中国,未曾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3022519691118101X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82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1160号
联系电话:021–68949998
2、周晓峰先生担任宁波华翔董事长、公司第二大股东——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其关联法人,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分开,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日, 周晓峰先生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周晓峰持有的上海智轩85%股份。
1、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概况
上海智轩成立于2008年,位于上海浦东,由周晓峰、张可尧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汽车售后产品和汽车改装产品的销售。该公司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 转让前 | 转让后 | ||
出资额(万人民币)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万人民币) | 持股比例(%) | |
宁波华翔 | 75 | 75% | ||
周晓峰 | 75 | 75% | 0 | 0% |
张可尧 | 25 | 25% | 25 | 25% |
合 计 | 100 | 100.00% | 100 | 100.00% |
上海智轩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2年06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元) | 996.89 | 1,052.47 |
负债总额(元) | 499.00 | 695.49 |
应收帐款总额(元) | 461.39 | 49.07 |
股东权益(元) | 497.89 | 356.97 |
营业收入(元) | 1,079.02 | 2,291.41 |
营业利润(元) | 190.42 | 219.06 |
利润总额(元) | 190.42 | 221.60 |
净利润(元) | 140.90 | 165.15 |
资产负债率(%) | 50.06% | 66.08% |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 28.30% | 46.26% |
2、或有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3、交易标的审计和评估情况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2012年6月30日为截止日,对上海智轩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审[2012]5321号审计报告。
(2)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0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海智轩股权权益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坤元评报〔2012〕251 号《资产评估报告》。
4、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说明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按资产基础法评估“上海智轩”的股东全部权益的结果为:
单位:元
科目 | 资产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评估增值 | 增值率 | |
1 | 资产 | 9,968,873.27 | 9,914,635.07 | -54,238.21 | -0.54% |
2 | 负债 | 4,989,980.05 | 4,989,980.05 | ||
3 | 股东权益 | 4,978,893.22 | 4,924,655.02 | -54,238.21 | -1.09% |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按收益法评估“上海智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结果为13,000,000元。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上海智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4,924,655.02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13,000,000元,两者相差8,075,344.98元,差异率为163.98%。差异原因为:收益法是根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换算成现值来确定的,其评估结果中包括企业的人力资本、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客户资源等的价值,而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未考虑上述不可确指无形资产,造成两种方法结果差异。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宁波华翔”收购“上海智轩”部分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适用于本次评估目的,故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13,000,000元作为“上海智轩”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25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 “上海智轩”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300万元,上海智轩85%股权对应的价值为1,105万元,以此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转让款为人民币1,105万元。
(二)支付方式
1、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交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10日内,宁波华翔向周晓峰支付转让款的50%计552.5万元;2012年12月31日前,宁波华翔向周晓峰支付转让款的另外50%计552.5万元。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经交易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经宁波华翔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股份交割方式和时间
双方同意,协议生效日作为股权交割日。宁波华翔从股权交割日的次日起拥有上海智轩85%股权及相应权益。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股权转让双方的授权代表依法办理上海智轩股权的过户手续。
(五)审计基准日至股份交割日之间权益资产变动的处理
自2012年1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标的股权对应的上海智轩所发生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周晓峰承担或享有。
自2012年1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宁波华翔对上海智轩因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认可,对于因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产形态的变化以及债权、债务余额等变化予以认可和接受。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人员安置
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上海智轩仍然保持独立法人资格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人员安置的问题。本次收购对本公司高管人员不构成影响。
(二)资产收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自有资金,贷款不超过转让款的30%。公司本次收购不动用公司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上海智轩主营汽车售后产品和汽车改装产品的销售,销售产品主要来自宁波华翔各控股子公司,因此每年有近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国内汽车工业多年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汽车售后市场发展。此次收购上海智轩,一方面出于看好未来售后市场的巨大潜力,能完善宁波华翔市场结构,改变产品只有OEM的局面;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治理,减少此类金额日益增长的关联交易。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宁波华翔一直以OEM为主,产品主要销售给主机厂,近几年主营售后市场的上海智轩业务发展良好,盈利能力稳步增长,为了拓展汽车产品售后市场,完善市场结构,本次收购上海智轩,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有利于公司成为全方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於树立先生、李旦生先生、张立人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了解,并以书面方式表示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智轩”)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持股85%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售后市场产品销售,2012年1-6月营业收入1079.02万元,净利润140.90万元。基于看好售后市场业务未来良好发展前景,宁波华翔将出资收购上海智轩85%的股权。
通过本次交易,宁波华翔将加大对售后市场业务的投入,同时将减少相应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对评估基准日后至股份交割日之间权益资产变动情况进行了事先约定,不存在董事会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投入的资金为自筹资金,未动用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也未发生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2]5321号审计报告《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评报〔2012〕251号《资产评估报告》
5、宁波华翔与周晓峰签订的《关于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30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4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2-023号临时公告),对公司201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由于近期将发生计划外的新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现补充说明将新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众”)发生委托加工的关联交易。
与成都华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成都华翔向成都华众委托加工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 去年的总金额 (万元) |
委托加工 | 成都华众 | 200 | <1.00 | 0.00 |
(二)其他关联交易
1、与成都华众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成都华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成都华翔向成都华众提供厂房租赁费用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 去年的总金额 (万元) |
其他关联交易 | 成都华众 | 300 | <1.00 | 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注册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安路399号,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塑料造粒及塑料制品制造;汽车、摩托车模具、夹具设计、制造;汽车制动器总成,组合仪表制造,装饰面料制造。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364.91万元,净资产为1,990.95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905万元,净利润为-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厂房租赁费用为300万元,产品委托加工为2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之间的厂房租赁费用以协议价格进行, 委托加工以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进行的委托加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2、独立意见
成都华翔与成都华众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厂房租赁费用及产品委托加工,交易以协议价格作为作价依据,委托加工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宁波华翔与关联方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因为公司内部生产组织和工序流程的需要,存在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半成品的情况,所以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或者采购货物的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参照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4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9月16日——2012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6日15:00至2012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凡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收购上海智轩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9月13日、2012年9月14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12年9月17日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白杨路1160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严一丹;联系电话:021-68949998-806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48;投票简称均为:华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收购上海智轩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 |
(3)“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9月16日15:00至交2012年9月17日15: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收购上海智轩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48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推动宁波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宁波证监局与宁波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于2012年9月11日15:00-17:00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irm.p5w.net/dqhd/ningbo。
届时,本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