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广告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上证面对面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2年8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A1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27版:信息披露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2年8月17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下午3: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2人),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和独立董事谢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温桂林先生和独立董事杨玉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年制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下半年鞋服等消费品市场旺季的到来,下游企业会加大对成品皮革的采购量,公司的产品销量将会大大的增加,需要储备更多的原材料,由此加大了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使用剩余超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6月18日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该次合并是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拟将2012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13号),兴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601,834,400.00元后,超募资金为70,559,2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兴业科技已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经2012年6月29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止2012年8月3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1,188,679.67元(与超募资金余额10,559,264.05元的差额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所致)。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必要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

      随着下半年鞋服等消费品市场旺季的到来,下游企业会加大对成品皮革的采购量,公司的产品销量将会大大的增加,需要储备更多的原材料,由此加大了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66%,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财务记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财务记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66%,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财务记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监事会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

      七、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兴业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经兴业科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科兴业科技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兴业科技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8月17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下午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下半年鞋服等消费品市场旺季的到来,下游企业会加大对成品皮革的采购量,公司的产品销量将会大大的增加,需要储备更多的原材料,由此加大了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