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2-015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0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行审计,对其2012年度的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审计业务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编号:临2012-01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2-017)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2-016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为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合理回报股东,建立持续、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兼顾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状况、未来战略目标规划、资金需求计划、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3、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分配预案。
2、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对于年度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2-017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重庆沙坪坝天星桥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1)截止2012年10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出席会议的办法
请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于2012年10月17日到本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或本地离公司较远的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霞
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21号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400038
电话:(023)89855125
传真:(023)89855126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 ___ 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 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 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 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 委托日期:___ ___ _____